驳复仇议注释_解释
译文
据我了解,则天皇后时,同州下邽县有个叫徐元庆的人,父亲徐爽被县尉赵师韫杀了,他最后能亲手杀掉他父亲的仇人,自己捆绑着身体到官府自首。当时的谏官陈子昂建议处以死罪,同时在他家乡表彰他的行为,并请朝廷将这种处理方式“编入法令,永远作为国家的法律制度”。我个人认为,这样做是不对的。
我听说,礼的根本作用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作儿子的为报父母之仇而杀了不应当算作仇人的人,就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刑法的根本作用也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当官的错杀了人,也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它们的根本作用是一致的,采取的方式则不同。表彰和处死是不能同施一人的。处死可以表彰的人,这就叫乱杀,就是滥用刑法太过分了。表彰应当处死的人,这就是过失,破坏礼制太严重了。如果以这种处理方式作为刑法的准则,并传给后代,那么,追求正义的人就不知道前进的方向,想避开祸害的人就不知道怎样立身行事,以此作为法则行吗?大凡圣人制定礼法,是透彻地研究了事物的道理来规定赏罚,根据事实来确定奖惩,不过是把礼、刑二者结合在一起罢了。
当时如能审察案情的真伪,查清是非,推究案子的起因,那么刑法和礼制的运用,就能明显地区分开来了。为什么呢?如果徐元庆的父亲没有犯法律规定的罪行,赵师韫杀他,只是出于他个人的私怨,施展他当官的威风,残暴地处罚无罪的人,州官又不去治赵师韫的罪,执法的官员也不去过问这件事,上下互相蒙骗包庇,对喊冤叫屈的呼声充耳不闻;而徐元庆却能够把容忍不共戴天之仇视为奇耻大辱,把时刻不忘报杀父之仇看作是合乎礼制,想方设法,用武器刺进仇人的胸膛,坚定地以礼约束自己,即使死了也不感到遗憾,这正是遵守和奉行礼义的行为啊。执法的官员本应感到惭愧,去向他谢罪都来不及,还有什么理由要把他处死呢?
如果徐元庆的父亲确是犯了死罪,赵师韫杀他,那就并不违法,他的死也就不是被官吏错杀,而是因为犯法被杀。法律难道是可以仇视的吗?仇视皇帝的法律,又杀害执法的官吏,这是悖逆犯上的行为。应该把这种人抓起来处死,以此来严正国法,为什么反而要表彰他呢?
而且陈子昂的奏议还说:“人必有儿子,儿子必有父母,因为爱自己的亲人而互相仇杀,这种混乱局面靠谁来救呢?”这是对礼的认识太模糊了。礼制所说的仇,是指蒙受冤屈,悲伤呼号而又无法申告;并不是指触犯了法律,以身抵罪而被处死这种情况。而所谓“他杀了我的父母,我就要杀掉他”,不过是不问是非曲直,欺凌孤寡,威胁弱者罢了。这种违背圣贤经传教导的做法,不是太过分了吗?
《周礼》上说:“调人,是负责调解众人怨仇的。凡是杀人而又合乎礼义的,就不准被杀者的亲属报仇,如要报仇,则处死刑。有反过来再杀死对方的,全国的人就都要把他当作仇人。”这样,又怎么会发生因为爱自己的亲人而互相仇杀的情况呢?《春秋公羊传》说:“父亲无辜被杀,儿子报仇是可以的。父亲犯法被杀,儿子报仇,这就是互相仇杀的做法,这样的报复行为是不能根除彼此仇杀不止的祸害的。”现在如果用这个标准来判断赵师韫杀死徐元庆的父亲和徐元庆杀死赵师韫,就合乎礼制了。而且,不忘父仇,这是孝的表现;不怕死,这是义的表现。徐元庆能不越出礼的范围,克尽孝道,为义而死,这一定是个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啊。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难道会把王法当作仇敌吗?但上奏议的人反而认为应当处以死刑,这种滥用刑法,败坏礼制的建议,不能作为法律制度,是很清楚明白的。
请把我的意见附在法令之后颁发下去。今后凡是审理这类案件的人,不应再根据以前的意见处理。谨发表上面的意见。
注释
(1)伏见:看到。旧时下对上有所陈述时的表敬之辞。下文的“窃”,也是下对上表示敬意的。天后:即武则天(624—705),名曌(即“照”),并州文水(今山西省文水县)人。655年(唐高宗李治永徽六年)被立为皇后,李治在世时即参预国政。后废睿(ruì)宗李旦自立,称“神圣皇帝”,改国号为周,在位十六年。中宗李哲复位后,被尊为“则天大圣皇帝”,后人因称武则天。
(2)同州:唐代州名,辖境相当于今陕西省大荔、合阳、韩城、澄城、白水等县一带。下邽(guī):县名,今陕西省渭南县。
(3)县吏赵师韫:当时的下邽县尉。
(4)陈子昂(661—702):字伯玉,梓州射洪(今四川省射洪县)人。武后时曾任右拾遗,为谏诤之官。旌(jīng):表彰。闾:里巷的大门。
(5)过:错误,失当。
(6)礼:封建时代道德和行为规范的泛称。
(7)黩(dú)刑:滥用刑法。黩,轻率。
(8)僭(jiàn):超出本分。
(9)制:制定,规定。
(10)刺谳(yàn):审理判罪。
(11)原:推究。端:原因。
(12)州牧:州的行政长官。
(13)蒙冒:蒙蔽,包庇。
(14)戴天:头上顶着天,意即和仇敌共同生活在一个天地里。《礼记·曲礼上》:“父之仇,弗与共戴天。”
(15)枕戈:睡觉时枕着兵器。
(16)介然:坚定的样子。自克:自我控制。
(17)谢之:向他认错。
(18)愆(qiàn):过错。
(19)戕(qiāng):杀害。
(20)悖骜(bèiào):桀骜不驯。悖,违背。骜,傲慢。
(21)邦典:国法。
(22)《周礼》:又名《周官》,《周官经》,儒家经典之一。内容是汇编周王室的官制和战国时代各国的制度等历史资料。
(23)调人:周代官名。
(24)《春秋公羊传》:即《公羊传》,为解释《春秋》的三传之一(另二传是《春秋左氏传》和《春秋谷梁传》)。旧题战国时齐人、子夏弟子公羊高作,一说是他的玄孙公羊寿作。
(25)推刃:往来相杀。
作者简介:
柳宗元(773年-819年),字子厚,唐代河东(今山西运城)人,杰出诗人、哲学家、儒学家乃至成就卓著的政治家,唐宋八大家之一。著名作品有《永州八记》等六百多篇文章,经后人辑为三十卷,名为《柳河东集》。因为他是河东人,人称柳河东,又因终于柳州刺史任上,又称柳柳州。柳宗元与韩愈同为中唐古文运动的领导人物,并称“韩柳”。在中国文化史上,其诗、文成就均极为杰出,可谓一时难分轩轾。
作者的诗词
读书
幽沉谢世事,俯默窥唐虞。上下观古今,起伏千万途。
遇欣或自笑,感戚亦以吁。缥帙各舒散,前后互相逾。
瘴痾扰灵府,日与往昔殊。临文乍了了,彻卷兀若无。
竟夕谁与言,但与竹素俱。倦极便倒卧,熟寐乃一苏。
欠伸展肢体,吟咏心自愉。得意适其适,非愿为世儒。
道尽即闭口,萧散捐囚拘。巧者为我拙,智者为我愚。
书史足自悦,安用勤与劬。贵尔六尺躯,勿为名所驱。
奉和杨尚书郴州追和故李中书夏日登北楼…依本诗韵次用
郡楼有遗唱,新和敌南金。境以道情得,人期幽梦寻。
层轩隔炎暑,迥野恣窥临。凤去徽音续,芝焚芳意深。
游鳞出陷浦,唳鹤绕仙岑。风起三湘浪,云生万里阴。
宏规齐德宇,丽藻竞词林。静契分忧术,闲同迟客心。
骅骝当远步,鶗鴂莫相侵。今日登高处,还闻梁父吟。
诏追赴都回寄零陵亲故
每忆纤鳞游尺泽,翻愁弱羽上丹霄。
岸傍古堠应无数,次第行看别路遥。
过衡山见新花开却寄弟
故国名园久别离,今朝楚树发南枝。
晴天归路好相逐,正是峰前回雁时。
清水驿丛竹天水赵云余手种一十二茎
檐下疏篁十二茎,襄阳从事寄幽情。
只应更使伶伦见,写尽雌雄双凤鸣。
柳宗元的名句
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 :出自《江雪》
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 :出自《江雪》
岭树重遮千里目,江流曲似九回肠。 :出自《登柳州城楼寄漳汀封连四州》
城上高楼接大荒,海天愁思正茫茫。 :出自《登柳州城楼寄漳汀封连四州》
宦情羁思共凄凄,春半如秋意转迷。 :出自《柳州二月榕叶落尽偶题》
若为化得身千亿,散上峰头望故乡。 :出自《与浩初上人同看山寄京华亲故》
海畔尖山似剑铓,秋来处处割愁肠。 :出自《与浩初上人同看山寄京华亲故》
欸乃一声山水绿。回看天际下中流,岩上无心云相逐。 :出自《渔翁》
日光下澈,影布石上,佁然不动; :出自《小石潭记》
天秋日正中,水碧无尘埃。 :出自《湘口馆潇湘二水所会》
山城过雨百花尽,榕叶满庭莺乱啼。 :出自《柳州二月榕叶落尽偶题》
早梅发高树,迥映楚天碧。 :出自《早梅》
寒英坐销落,何用慰远客。 :出自《早梅》
朔吹飘夜香,繁霜滋晓白。 :出自《早梅》
城上日出群乌飞,鸦鸦争赴朝阳枝。 :出自《跂乌词》
杪秋霜露重,晨起行幽谷。 :出自《秋晓行南谷经荒村》
连山变幽晦,绿水函晏温。 :出自《饮酒》
惊风乱飐芙蓉水,密雨斜侵薜荔墙。 :出自《登柳州城楼寄漳汀封连四州》
黄叶覆溪桥,荒村唯古木。 :出自《秋晓行南谷经荒村》
迸箨分苦节,轻筠抱虚心。 :出自《巽公院五咏·苦竹桥》
道人庭宇静,苔色连深竹。 :出自《晨诣超师院读禅经》
举觞酹先酒,为我驱忧烦。 :出自《饮酒》
危桥属幽径,缭绕穿疏林。 :出自《巽公院五咏·苦竹桥》
有鸟鸷立,羽翼张。 :出自《唐铙歌鼓吹曲十二首·其四》